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党政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9日

     2013年,学校党政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贯彻“巩固、创新、拓展、提升”的工作方针,以改革统揽全局,以内涵发展为主线,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以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为重点的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加快校园基本建设,全面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建设进程。

     一、学科建设                  

     1.优化学科布局。制订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纲要,整合资源,加快一级学科专业建设,统筹规划二级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逐步构建学硕博三级学位授权体系;积极谋划新一轮增列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适时组织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增类别和领域的申报,以学科建设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推进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十二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积极引导重点学科将建设重点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学术队伍特别是青年骨干和团队建设上;认真做好省级创新团队申报和建设工作,积极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积极探索学科建设经费投入与管理新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绩效管理,促进学科协调发展。

     3.实施特色建设计划。坚持“传承、弘扬、培育、创新”的特色建设原则,全面实施矿业工程、教师教育特色建设规划,进一步巩固特色学科专业优势;面向经济社会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学科、专业凝练和培育特色,并作为重点学科建设考核指标。

     二、队伍建设

     4.完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成管理服务人员编制核定与竞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完善职称评聘、岗位聘用机制;完善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办法,加大服务过程与服务对象考核权重,探索基于网络技术的考核新模式;完善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机制;推进人事分配体制改革。

     5.大力培养与引进高端人才。继续完善和实施“芙蓉学者计划”、“湘江学者计划”,加强高端人才团队建设与引进,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人才培养和科研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快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力争更多的教师进入国家、部省级人才计划。

     6.加强青年学术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急需的青年博士,积极引进海外(青年)博士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博士;有计划地选派青年教师到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出国进修和合作科研;多渠道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

     7.加强教职工培训工作。依据岗位性质和要求,制定并实施全员三年(20132015)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目标、阶段任务、课程模块和实施办法;重点开展教师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分类分期分批组织管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教职工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三、本科教育

     8.提高本科生源质量。面向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把握新形势,加大招生宣传,争取在更多省份进入本科一批招生;加强生源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优质生源,为学校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9.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制订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纲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根据教育部颁布的2012年版本科专业目录,完成201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和所有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英文版的制定工作,注重相同门类专业、相近专业的公共(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积极推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专业认证等工作,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评价与考核机制;实施面向“两型社会”建设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卓越教师”计划。

     10.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引导项目成果落实到课程(实践环节),深入推进课程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料的自主创新,丰富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全面完成多媒体教学系统建设与提质改造,创造优质教学环境;力争更多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和教研教改项目进入国家级和部省级计划,力争教学成果奖在数量和层次上有新进展;积极做好中央支持地方项目工作。

     11.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组织开展应用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建设好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校企人才合作培养基地、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优秀实习基地,争取新的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积极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加强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实践教学检查、督导。

     12.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机制;加强典范教育和励志教育,举办“三支歌”等励志成才教育活动;强化学风建设过程管理,加强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沟通,促进“评教、评学”活动实效;逐步提高“四率”;严格课堂考勤,把出勤情况纳入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倡导低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推进优秀(模范)班集体和文明(百优)宿舍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13.强化质量监控与保障。深入贯彻《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实施纲要》,切实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机制性和系统性问题,开展新一轮教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强化教学过程和保障系统的日常管理;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完善学生学风状态监控指标体系和监测报告制度,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责任制;完善和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纲要。

     14.建立健全学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帮扶和自我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积极帮扶思想、经济、学业、心理、就业等方面困难的学生;积极筹集资金,加强扶助励志工作,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中的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并实施公共资源高效公平利用机制;完善学生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加强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活动,编制毕业生就业与发展调查报告;加强校友会工作,开发校友资源,服务校友发展。

     四、研究生教育

     15.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国家研究生学费改革有关精神,以社会需求和科学研究为导向,深化研究生招生、奖助学机制改革;吸引优质生源,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助研、助教和助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试点,逐步构建促进高层次拔尖精英人才培养的管理机制与模式,形成相关标志性成果;积极申报研究生推免入学资格,组织开展本硕连续培养的探索工作。

     16.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结合学科科研成果,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组织开展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一步完善师生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培养平台作用,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7.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结合学科特色研讨、审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开展博士培养制度、管理模式、导师队伍培育与选聘建设;完善博士研究生培养条件与教学基础建设;组织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队伍的学习培训,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服务质量。

     18.促进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进一步研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完善培养管理模式;切实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标准和学位授予质量评价体系。

     五、科学研究

     19.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创新科研激励机制,修订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着力引导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形成优势、特色;统筹组织申报国家项目,不断提高项目中标率;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优秀成果奖励,争取在获奖数量和层次上有新突破,努力提高科研水平。

     20.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主动对接国家、省“2011计划”,组织实施校级“2011计划”;完善现有科研组织模式,发挥现有平台集聚效应,鼓励一批条件成熟的平台独立运行;加快跨学科、跨学院重大平台的建设步伐,争取更高级别科研平台的建设,申报并获批更多省级及以上平台;充分发挥矿业工程研究院和教育科学研究院职能,搭建与矿业、基础教育和其他相关行业合作的有效平台。

     21.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面向湖南“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争取承接重大研究课题,凝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创新科研服务模式,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力争获得更多社会服务技术资质,切实提高社会服务能力;落实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的有机结合,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做好保密、质量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建设工作,争取军工科研有新突破。

     22.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学校与企业、研究所协同创新模式,支持院所、项目组和学术团队开展国际国内科研合作,推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鼓励举办大型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鼓励科研工作者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会议,推进校内学术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扩大学术影响力;继续办好期刊重点建设栏目,塑造学术个性与特色,进一步提升期刊知名度。

     六、办学条件

     23.加快校园基本建设。统筹规划,以新教学核心区建设为重点,提升校园建设品质,优化校园功能布局;完成综合办公楼、外籍专家及留学生楼、体育学院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和土木实训车间建设并交付使用;积极推进文科楼、工科楼、理科楼、东大门(广场)和新区教学核心区景观建设;推进二环线旁40亩地引资合作开发工作。

     24.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为契机,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第一期工程建设,所有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完善、集成和整合学校国有资产、研究生、网络教学等服务与管理系统;建设统一支付平台,建成校园一卡通系统和云计算数据服务平台;启动移动校园和虚拟校园建设,逐步构建统一校务服务中心;加大图书文献采购、管理和传递服务力度;整合资源,增强档案工作服务学校建设发展的能力。

     25.增强后勤保障能力。深化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分类改革,按需增量,试点先行,适时推广;科学设置岗位,规范用人制度,强化岗位考核;细化成本核算,合理配置服务资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制定水电限额使用管理办法,建设“两型”校园;统筹规划建设学生食堂、服务网点,完成校内经营性门面拆建、招标和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后勤物业服务外包工作;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适时启动附校改革工作。

     26.优化师生员工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教室、实验室等配套基础设施,继续做好学生宿舍综合改造工作,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校园教职工家属区相关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实行住户委员会自治管理;加快校园道路的提质和改造,优化校园交通;不断提升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层次,创造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

     七、管理工作

     27.加快构建现代大学制度。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开展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结合“十年科大”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大讨论,系统总结学校建设发展经验,凝心聚力;积极探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理清关系,切实增强办学活力;制订并实施学校二级法人单位管理办法,理清关系,防范风险。

     28.做好机构调整和干部聘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其他高校先进经验,结合学校发展需要,优化教学院(系)、部门设置;结合考核结论,采取竞聘上岗、换岗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一轮干部聘用工作,加快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29.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深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增强质量意识;加大重点工作督查力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分级考核;科学规划新增国有资产,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全面实施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各单位合同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与验收管理,规范程序与标准,严格全过程跟踪监督审计,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30.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务卡的宣传和使用工作,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提高财务预算精确性,增强预算管理刚性;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和工程、设备、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统筹二级单位财务,分类管理;健全财务预警机制和财会人员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年度审计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规范科研经费使用。

     31.扩大国际合作交流。做好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收、管理工作;启动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实现项目招生;进一步做好赴国(境)外高校交换生工作,主动与国(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并在项目类型、派出国家、派出人数、培养层次等方面有新突破;加强与国(境)外高校高层领导的互访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干部赴国(境)外学习培训;积极做好与国家基金委联合培养项目工作,加大公派留学和出国研修工作力度,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

     32.加快潇湘学院的改革发展。完善教学考评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制定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做好教育部的合格验收准备工作。

     33.推进继续教育科学发展。合理调整、优化函授站(点)布局;优化办学条件,完善招生政策,适度扩大规模,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国培计划”与省培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逐步形成特色和优势;完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八、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34.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二级党委、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纯洁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统战队伍建设及平台建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35.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持续推进“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文明道德、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完善舆情信息工作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6.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与考核,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加大“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使用监管和公开力度,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办学环境。

     37.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落实学校“十二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四大文化平台”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学校文化景观;组织好科大成立十周年主题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挑战2013”系列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工作,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38.努力建设平安校园。扎实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开展国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严防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一步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完善校园可视监控系统,完成校园门禁系统建设;强化校内治安、交通、消防、饮食安全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党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党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项目

单      位

工  作  任  务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学科

专业

建设

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学科处

相关职能部门

制订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纲要

10月

2

学科处、研究生学院

相关教学院

组织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增类别和领域的申报

适时

3

教务处

相关职能部门

制定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纲要

12月

4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学科处

各教学院

推进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十二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

12月

5

科技处、社科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做好省级创新团队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

适时

6

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开展学科建设水平评估准备工作

12月

7

实施特色建设计划

矿业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学科处、教评处

制订矿业工程、教师教育特色建设规划

6月

8

 

 

 

 

 

 

 

 

 

 

 

 

人才

培养

本科生

教育

学工处

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科学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工作,新增5个以上一本招生省份

4月

9

教务处

各教学院

完成201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7月

10

制定所有本科专业英文版培养方案

9月

11

积极推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专业认证工作

12月

12

相关教学院

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适时组织申报“卓越教师”计划

12月

13

申报新的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适时

14

国资处、后勤处、采购中心

全面完成多媒体教学系统建设与提质改造

8月

15

各教学院

学校自主数字化教学资源达到60%

12月

16

积极组织申报部省级以上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教研教改项目

12月

17

财务处、相关教学院

做好中央支持地方项目工作

12月

18

教评处

教务处、各教学院

开展新一轮教学院本科教学评估

8月

19

教务处、学工系统、各学院

完善学生学风状态监控指标体系和监测报告制度

6月

20

各教学院

完善和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纲要

10月

21

团委

相关单位

实施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12月

22

学工处、网络中心等相关单位

建立并实施公共资源高效公平利用机制

5月

23

就业中心

(校友会)

研究生学院、潇湘学院、

各教学院

编制毕业生就业与发展调查报告

12月

24

校办

新增地方校友会3-4个

12月

25

 

研究生

教育

研究生学院

相关教学院

制订并实施研究生招生、奖助学机制改革方案

8月

26

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善博士生培养相关制度

6月

27

开展导师队伍选聘工作

12月

28

教务处、研究生学院

相关教学院

申报研究生推免入学资格

适时

29

留学生(合作办学)教育

外联处

教务处、相关教学院

做好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收、管理工作

12月

30

校办

启动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实现项目招生

12月

31

 

队伍建设

工作机制

人事处

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

完成专任教师、管理服务人员编制核定与聘用

12月

32

完善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办法

10月

33

师资队伍

制定并实施全员三年(2013—2015)培训规划

5月

34

完善和实施“芙蓉学者计划”、“湘江学者计划”

12月

35

管理服务

队伍

组织部

党群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开展干部聘用工作

8月

36

科学研究

科研水平

科技处

社科处

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

创新科研激励机制,修订相关科研管理办法

11月

37

获批国家级项目59项以上,科研经费增长30%以上,获批省级平台2个以上,争取更高级别社科基地立项建设,获取更多社会服务技术资质,争取更多科研成果,力争1项以上省部级一等奖

12月

38

创新平台

对接国家级、省级“2011计划”,组织实施校级“2011计划”

12月

39

社会服务

做好保密、质量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建设工作

12月

40

管理服务

现代大学

制度构建

教评处

校办、宣传部等相关单位

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开展学校章程制定工作

12月

41

机构调整

改革办

组织部、教评处等相关单位

优化教学院(系)、部门设置调整,探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5月

42

精细化

管理

精细化办、党办校办

校属各单位

制订并实施学校二级法人单位管理办法

9月

43

精细化办

相关单位

全面推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增强质量意识

12月

44

党办校办

相关单位

加大重点工作督查力度

12月

45

国资处

基建处、人事处等相关单位

制订并实施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

12月

46

党办校办

校属各单位

全面实施学校合同管理办法

12月

47

财务管理

财务处

采购中心、国资处等相关单位

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工作

12月

48

后勤处等相关单位

统筹管理二级法人单位财务

12月

49

人事处

财务处

贯彻落实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12月

50

审计处

组织部、财务处等相关单位

做好财务年度审计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月

51

国际交流

外联处

相关单位

做好高层互访、公派留学、出国研修等国际交流服务

12月

52

办学条件

校园

基本

建设

基建处

征地办、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外联处、校办等相关部门及教学院

以新区为重点完善校园基本建设规划

12月

53

完成综合办公楼建设并交付使用

8月

54

完成外籍专家及留学生楼建设并交付使用

8月

55

完成体育学院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

8月

56

完成土木实训车间建设并交付使用

12月

57

文科楼、工科楼、理科楼开工并加快建设

12月

58

推进东大门(广场)和核心区景观建设

12月

59

国资处

基建处等相关单位

推进二环线旁40亩地引资合作开发工作

12月

60

公共

服务

体系

网络中心

相关单位

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第一期工程建设

12月

61

建设云计算数据服务平台

12月

62

启动移动校园和虚拟校园建设

12月

63

财务处

网络中心等相关单位

建设统一支付平台、校园一卡通系统

12月

64

教务处、研究生学院、

国资处

建设、集成和整合数字教学管理与资源、研究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12月

65

图书馆

财务处、网络中心

新增9万册以上纸本图书、1-2个以上数据库

12月

66

后勤处

保卫处、人事处、学工处等

全面推进后勤物业服务外包工作

12月

67

财务处、基建处

推进“两型”校园、文明校园建设

12月

68

校属各单位

制订水电限额使用管理办法

7月

69

基建处、保卫处、国资处等

完成校内经营性门面拆建和规范管理工作

12月

70

国资处

相关单位

做好新办公楼、外籍专家留学生楼等楼宇的搬迁工作

12月

71

工会

相关单位

实行校园教职工家属区住户委员会自治管理

12月

72

基建处

初步完成校园道路的提质和改造

12月

73

党建与思想工作

党建工作

党办、组织部、纪委、机关党委、工会

校属各单位

制订并实施改进工作作风办法

12月

74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办

各直属党委(总支)、党群各部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2月

75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2月

76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和科大十周年系列活动

12月

77

纪委监察处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强化惩防体系建设

3月

78

宣传部

校办、基建处、后勤处、人文学院、生命学院、艺术学院等单位

统筹规划建设学校文化景观

12月

79

校办、艺术学院,网络中心等

完善并实施校园形象识别系统,完成校园主页建设

9月

80

工会、团委

宣传部、学工处、就业中心、研究生学院、各教学院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挑战2013”系列校园文化活动

12月

备注:1.安全稳定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学校常规性核心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必须一如既往抓紧抓好。

2.表中各项工作由牵头单位商相关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牵头领导为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

3.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