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9日

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

            
        2015年,学校党政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巩固、创新、拓展、提升”的工作方针,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协同创新,聚力内涵发展,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快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

    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积极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深刻学习领会“四个全面”丰富内涵,促进广大师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
 
    2.认真筹备召开党代会。全面系统总结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工作,科学分析学校发展面临形势与任务,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自信;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引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规划学校发展蓝图。

    3.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机制。制订并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好转。

    4.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增强党性、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出特色、出品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校领导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5.做好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引导,搭建综合化校园新媒体平台,健全舆情信息工作体系;加强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推广和规范管理。积极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纪委监察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认真完善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权力运行流程与监控体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改革与发展规划  

    7.进一步凝聚改革与发展共识。深入开展“深化综合改革,共谋‘十三五’,聚力内涵发展”学习讨论活动,凝聚民智,统一思想,深化对学校发展历史阶段的认识,强化对经济新常态、创新发展新要求的认识,增强全校师生深化综合改革、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8.做好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组织开展以职能部门、教学院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的深化综合改革专题研讨;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各单位开展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把自己摆进去的深化综合改革基层学习讨论活动;形成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9.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展“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建设总结与绩效评价;总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成果及经验;启动学科专业调整工作;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引领,完成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能力。

    三、队伍建设

    1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性质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建立更加灵活的差异化的进人机制;逐步实行干部能上能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能高能低,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培训转岗的管理机制;探索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协议管理的全员聘任管理办法;申报教授评审权;提高职称晋升的基本要求,推进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办法的改革;修订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办法;探索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干部的选拨聘任机制;做好中层干部队伍届中绩效评价、交流和调整工作。  

    11.加快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继续完善和实施“芙蓉学者计划”、“湘江学者计划”,加强高端人才团队建设与引进,建立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责任制;面向国内名校和海外大力引进优秀博士来校工作,充分发挥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人才引进与培养、企业科技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力争更多的教师进入国家、部省级人才计划。

    12.加大师资队伍国际交流力度。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国际化计划;积极做好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项目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湖南省出国留学基金计划项目,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修;鼓励教职工到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合作科研,不断提升教师学术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

    13.全面实施全员培训规划。制订并实施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规划,完善和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制定并实施学校管理服务队伍素质提升计划,鼓励教职工立足岗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提高管理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制订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规划;加大各类人员的转岗培训力度,引导教职员工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与学校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激发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本科教育

    14.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对接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录取新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制定并实施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办法,优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形成更具科大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计划、专业认证工作;积极探索双学士学位授权工作;实施“雏鹰计划”,创新典范教育和励志教育形式,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15.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推进公共课程教学改革;开展通识课程分类设置和申报管理研究,加强通识教育的顶层设计,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校内名师与校外名家、网络教学与现场教学、专题讲座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通识课程体系,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双语”教学支持力度;完善课程评价与考核机制,建立专业主干课程关键岗责任制,强化教学关键岗和学科关键岗在专业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方面的责任。

    16.强化质量监控与保障。落实贯彻教育部《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学校《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实施纲要》,深入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体制性和系统性问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过程和保障系统的日常管理;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完善教学状态监控指标体系和监测报告制度,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责任制。

    17.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继续推进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研究,深入推进课程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源的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开放课程;完善数字化交互式教学与资源管理平台,全面推进教学信息化;规划建设大学生自主学习中心;力争更多的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和教研教改项目进入国家级和部省级计划。

    18.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积极与企业、政府和其他学校合作建设人才培养基地,规划建设好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实践教学体系;启动校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实现全校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共享;将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教师科研项目及成果、大学生科研创新(研究性学习)计划、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相结合,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

    五、研究生教育

    19.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完善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细则;切实做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工作。

    20.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依托优势特色学科积极承办省级研究生创新论坛,办好第十一届研究生“唯实•创新”学术论坛,形成学校品牌;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提升研究生专业能力;继续开展暑期专业实践服务活动,提高研究生专业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管理;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

    21.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立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强化过程监控力度;制定学校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探索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研究生论文抽检办法,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编制并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六、学生工作

    22.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持续推进“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大校地共建、家校共建力度,加快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开展“立德讲坛”,加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教育;积极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多元联动”模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深化理论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23.加强学风建设。制订并实施本科生、研究生学风建设方案,建立学风建设院长负责制;完善学风建设联席工作机制体制;完善学风建设的过程管理、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明确任课教师(导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责任;规范第二课堂活动,支持和学科相关的特色校园文化活动;深入推进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完善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机制;建设学习型公寓,优化学生公寓的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4.完善学生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和奖励;健全学校帮扶和自我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积极帮扶思想、经济、学业、心理、就业等方面困难的学生;完成学生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学生就业服务与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场地(所),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研究生“助教”、担任辅导员岗位试点工作。

    七、科学研究

    25.深化科研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科研激励机制,修订并实施相关科研管理办法;实行科研目标责任制,着力提升科研平台及专职科研岗的积聚效益,形成优势、特色;优化国家项目、各级各类优秀成果奖励申报机制,不断提高申报质量;积极探索多元化、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特别鼓励原创性科研学术成果和成果转化。

    26.深度推进协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省“2011计划”,积极申报国家、省“2011计划”项目,建设好现有省“2011计划”项目,加强学校与企业、研究所协同创新;统筹规划科研平台建设,申报并获批更多省级及以上平台;认真建设好现有各级各类科研院所、中心和实验室;充分发挥矿业工程研究院和教育科学研究院职能,搭建与矿业、基础教育和其他相关行业深度合作平台。

    27.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战略需求,深化产学研合作,争取承接重大研究课题,凝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力争获得更多社会服务技术资质;主动适应国家建设“新型高校智库”要求,积极承接依法治国等相关专题研究项目,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改革与发展;做好保密、质量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建设工作,争取军工科研有新突破。

    28.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创新学术创新与科研合作模式,支持院所、项目组和学术团队开展国际国内科研合作;鼓励举办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支持科研工作者参加高端学术组织和学术会议;制订并实施涉外学术活动管理办法;创新开展校内学术活动;继续办好期刊重点建设栏目,塑造学术个性与特色,进一步提升期刊知名度。

    八、办学条件

    29.加快校园基本建设。完成文科教学楼、理科教学楼、工科教学楼的主体建设;完成月湖绿化、东门及广场建设、体育文化广场西侧建设;加快推进六期学生公寓、机电学生综合实训车间、海洋探采技术与装备车间的建设;分步实施校园二、三、四期排水排污改造;科学制定并分步实施校园人文景观规划;完成校园建筑物、道路、景观等平面索引图;做好二环线旁校园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30.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完善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为师生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启动教育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自助迎新系统,分步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各业务系统基础数据的建设、规范与整合,逐步完善学校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逐步构建统一、规范、完整与实用的学校数据交换中心与数据仓库;进一步提升校园网络服务能力,增加出口带宽,优化、完善校园无线网络;启动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分步开展学校公共云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大图书文献采购、管理和传递服务力度,优化信息资源结构;进一步整合档案资源,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广泛收集学校建设发展重要史料,做好新校史馆建设准备工作。

    31.提高后勤保障能力。深化后勤体制改革,科学定岗定员,优化服务水平,规避用工风险;进一步加强对外包物业的监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岗位考核,细化成本核算,合理配置服务资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科学编制供电规划,逐步实施供电增容和相关改造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学生食堂、服务网点,加快推进校内经营性门面规范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附校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引导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进小区自治管理。

    九、管理工作

    3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厘清学校与学院(二级单位)权责关系,明确校院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成立管理督查组,创新督查形式,加大重点工作督查力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分级考核;完善法律顾问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法律事务工作机制。

    33.推进民主治校。全面落实学校章程,梳理学校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制订学校制度制订办法;完成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换届工作,积极推进教授治学;召开三届一次双代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34.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并统筹规划使用现有房产资源;制订并实施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科学规划新增国有资产,按程序开展资产集中处置工作,确保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完善学校自行组织政府采购标准文本、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校内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做好工程、设备、服务项目等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益。

    35.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节约原则,对接高校预算标准体系,统筹规划、实施好政府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探索学院为编制单元的预算管理机制,合理调配资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防止反弹;全面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与单位的责任;全面清理各类项目经费,完成各类经费使用清底工作;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改善办学条件。

    36.做好审计监督工作。拓宽审计范围,规范审计内容,充实审计力量;在继续做好基建维修工程预算结算审计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财务收支情况和“三公”经费审计,严把财务收入关和专项资金支出关,确保资金安全;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资产使用效益审计,严防资产流失。

    37.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搭建对外合作平台,拓展国际办学资源;启动港澳台招生工作;设立学生国际交流基金,吸引优质生源,资助优秀大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加强校友交流平台建设,打造校友活动品牌,充分发挥校友资源在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38.推进继续教育发展。积极探索服务社会需求的中高端培训;合理调整、科学布局函授站(点);完善招生政策,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建立继续教育一体化管理平台,提升服务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39.加快潇湘学院改革。优化管理体制,做好教育部合格验收准备工作;完善教学考评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40.深化文明平安高校建设。建设好老有所为平台,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完善校园“四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完成校门、办公楼、学生公寓等门禁系统建设;抓实教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实施校园交通安全工程;加大师生的国防知识、安全知识、保密防谍和反邪教宣传教育力度,严防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健全预警和维稳研判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校园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