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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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聚焦“双一流”和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在落实“十三五”规划的进程中,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最大限度的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由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办校办组织实施推进,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全员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与职责,确立责任部门和责任制度,要求各部门根据《清单》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设充实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保障。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建立了由二级单位分管领导、通讯员组成的信息公开队伍,每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议,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为加强信息安全,2018年9月学校召开了网络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就网站安全管理、信息安全发布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三是落实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学校将《清单》的维护与更新作为学校完善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报告制度等制度。各二级单位严格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编写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发布应公开的信息。
(二)提升信息公开实践效果
一是保证学校基本信息全面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公文印发、网页公告、专栏发布、公告栏张贴等多种渠道保证学校基本信息全面公开。部分重要信息还通过学校工作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改革发展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发布。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印发文件、网页公告等多种形式对财务资产、招生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不断深化公开范围与公开内容,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心的预决算信息、收费依据、招生简章、录取结果等及时、依法公开。
三是做好公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学校由宣传部牵头,每月对各二级网站进行检查,杜绝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上发布涉密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网络安全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加强网络信息保密审查,严把涉密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湖南科技大学报》、《画册》、微博、微信等形式积极公开信息,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介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深入挖掘信息公开的新媒介、新形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信息公开新格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多样性。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hnust.edu.cn/)的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nust.edu.cn/)向社会主动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并明确相应的信息公开负责部门。
从2017年9月1日截至2018年8月31日,校园网主页以及信息门户共计发布信息1671条,公告栏通知日常公告共241条,占14.42%;科研学术活动371条,占22.20%;科大要闻546条,占32.68%;校园新闻402条,占24.06%;视频新闻111条,占6.64%。
(二)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报》、《画册》公开信息情况
编辑发布《湖南科技大学报》18期共243篇公开信息、《湖南科技大学画册》4期共153篇公开信息。
(三)通过微博、微信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湖南科技大学官方微博粉丝数27624人,发布信息541条;湖南科技大学官方微信平台订阅人数达41938人,发布信息289条。
(四)通过教代会、校长信箱、教育阳光服务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1月,学校召开三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并讨论了李伯超校长所作的题为《坚持立德树人 开启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征程》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本届共收到提案35项,立案28项,立案率80%,所有立案提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关于本次大会征集的提案的办理情况,将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关于三届二次提案办理及回复情况,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组共收到提案58份,同意立案50项,涉及提案55份;不同意立案3项,涉及提案3份。立案率86.2%,所有立案提案均已予以办理和回复,提案办复率达100%,未立案提案也已做出说明,送达给提案人。同时,提案相关材料已在工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学校“校长信箱”和“教育阳光服务”是全校师生员工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开放性平台。2017—2018学年,两个平台共受理反映师生日常学习生活等各类诉求相关的有效信件1624件。对于关涉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招生就业处全面贯彻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和湖南省录取现场管理“八条禁令”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真正做到“十公开”。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操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分数、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资格复查、信访接待、工作纪律等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和全面规范,做到规范操作。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网站、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政策,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湖南科技大学国家专项招生,地方专项招生,公费定向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港澳台联合招生,考生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方式,招生咨询方法,各省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及各省招生录取进程情况、监督申诉途径等内容。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的方式与途径。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信息5条,湖南省教育信息港公开信息6条,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开信息近60条。二是通过学校OA、传统媒体信息公开情况。以招生就业处牵头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发布与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的文件、申请、方案等信息8条,形成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项,党委(扩大)会议纪要1项。通过湖南教育电视台公布信息7条。三是通过新媒体和自媒体公开信息情况。“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提供招考动态发布及录取结果查询等功能。“湖南招考”微信公众号,提供的专家教你填志愿、高考大咨询栏目为考生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云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招生政策、录取查询等功能。“湖南科技大学”、“湖科学工”等校园微信公众号,提供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四是通过印刷刊物公布各类招生信息情况。通过湖南省教育厅、考试院发行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辑、《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辑,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及招生专业计划。湖南科技大学学报公开学校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官方纸质刊物刊登学校信息:在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发行的《看专业填志愿—2018年高考指南》上刊登学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在上海考试院的《上海中学生报•高招周刊》刊登学校介绍。在广西省2018普通高考《高考指南》刊登学校信息。在海南省《填报志愿指南》刊登学校招生信息。
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的特色做法。一是集约式信息分类公开。学校根据招生信息量大、时效性和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了集约式信息分类公开的方式,主要是按照普通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等各招生类型进行系统的信息发布,涵盖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方面信息。二是加大学院信息公开的力度。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背景下,2018年除传统的网络、电话、现场咨询、电视访谈、网上访谈的方式宣传学校以外,还拍摄了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语三个专业的视频介绍,加大对学院专业的公开力度。三是电子化宣传资料。2018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利用新媒体手段,制作成电子书模式。四是印刷刊物宣传更加活泼明朗。所有的宣传资料运用总结提炼,图片加文字的方式令纸质宣传资料更加活泼明朗,符合中学生的需求。五是招生录取数据统计更加完善清晰。利用自媒体针对2018年招生录取数据分省内、省外分别统计,并通过微信进行推送,加大新生信息的公开内容和力度。
2.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研究生院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渠道,主动、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就业等相关信息,着重在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7-2018学年,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二百多条,浏览量达到30万多次。
研究生院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进行主动公开。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等。同时,专门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了招生工作人员,供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招生咨询、监督等,确保信息的多渠道传递和信息发布的畅通无阻。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结合学校实际,财务信息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注重实效,重点公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和其他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的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2017-2018学年度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学校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结果和财务管理制度等信息。
开展多种多样的财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财务信息公开的效果。一是在湖南科技大学三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2017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和2018年的财务预算安排情况以及重大财务开支,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二是设立财务信息公开栏和财务信息公开布告窗,便于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监督。三是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学校文件,都以学校或财务处的文件形式公布执行。四是通过校长信箱和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畅通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五是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咨询投诉电话。六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定期接待师生来信和来访。七是充分重视和利用校园网络的媒体公开作用,公布财务有关办事规则、办事程序、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
不断加强监督和检查,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一是建立财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形成以纪检监察为龙头,群众性组织立体监督的局面,充分发挥广泛监督的作用,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并落到实处。二是通过教代会的监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专题向教代会汇报,努力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整和规范。三是健全职能部门监督和广泛的群众监督。对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进行定期的检查、通报、总结,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对师生反映的意见,随时收集,及时处理,真正发挥财务信息公开的监督职能,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加强财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一是按照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是对学校财务网页各功能模块进行了重新设计,网站整个结构更加简洁清晰,界面更加美观实用,各功能模块更加清晰,方便学校师生和其他人更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财务信息。二是以服务师生为导向,更加注重服务体验,在业务和功能上更加完善,更新了服务指南和财务百宝箱等新的功能模块,对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财务和税收政策进行及时解读,为师生员工准确了解政策信息和进行个人理财提供帮助。三是更加注重网站的安全和维护性,新的设计语言带来了更安全的访问环境和易于维护性。
(三)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以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为宗旨,围绕学校教学和发展的目标,积极推进资产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开,使公开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
资产管理制度。国资处以精细化管理为契机,一贯注重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规范管理的要求,为了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国资处在制订和修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方面下了大力气。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9个国家级、省、部级政策法规,制订了国资处内部规范性文件5个并在网上公开,形成了相对完备的资产管理内控体系,规范了干部职工依法、按章办事、廉洁从政行为,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科学管理提供了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了有事没人管、办事无程序、出事无法追究等现象的发生。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2017-2018学年,学校没有收到受捐赠财产。
仪器设备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学校坚持政府采购和校内采购信息公开,2017-2018学年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共发布信息公告395个,其中招标公告117个,中标(成交)公告118个,合同公告152个,更正公告6个,流标公告2个。
重大基建工程、后勤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学校坚持做到一工程一招标,一项目一招标,切实加大基建项目和后勤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学校制作、公开基建工程招标信息43条,其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告15条,在学校校园网发布信息公告28条;制作、公开后勤服务类项目招标信息28条,其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告6条,在学校校园网发布信息公告22条。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认真落实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制度,成效明显。2017—2018学年,在人社厅、中国优秀人才网、海外博士网、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等网站公布人员招聘、职称评审、人才项目申报等信息52条(部分招聘工作已完成,公示内容已撤),其中“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级人才计划申报信息10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信息10条、师德师风建设信息6条、培训访学、考核、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其他类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26条。在人事处网页公示信息35条。
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学校高度重视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人事师资信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公开,特别是相关法规和政策、程序和结果等,扩大教职工的知情权,每项公开的内容,都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络方式,方便教职工进行监督和投诉,以便及时处理。
程序规范,及时公开。一是在人员招聘、人才计划申报、职称申报等工作中,人事处以网络形式向教职工全面公开申报通知、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和推荐结果等信息,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在2018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时,将上级文件和调整结果一并告知所有了退休人员,使他们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机关中层、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招聘、考察、任免等重要事项,组织部及时在学校网站平台公示,尤其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扩大在党员群众中进行信息公开的范围。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快、范围广的特点,通过学校网页和组织部网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干部选任工作相关信息,包括干部招聘公告、考察公告和任前公示等。向校外推荐选拔干部的公告也在学校网页发布。选拔聘用全过程公开透明。
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人事处网站公布了科室职责、联系电话、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信息。面对各类服务群体,按服务内容建立了职称联络员群、科大工资群、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群等多种QQ联络群。上级的文件及时进行了转发,学校的相关文件和精神通过办公系统发至二级单位,要求二级单位进行学习和宣传。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了330多项教学质量信息,包含教学公告通知、教学信息、管理制度、教学竞赛等方面信息;按月编制并发布7期《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状态与学风状况监控报表》;编制并发布4期《督导简报》;定期发布年度教学工作报告,准确、客观、真实地分析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编撰并发布了《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湖南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和《湖南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信息。本学年,学校共有91个本科专业,其中,招生专业80个,当年新增机器人工程、风景园林、金融工程3个专业,停招专业有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勘查工程、生物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教育技术学、哲学、汉语言、工业设计、园林、物流管理、无机非金属材料11个。全校共开设3748门课程,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28.05%,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11.06%。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93.53%,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12.64%。学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0556人,在校本科生27483人,在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89.9%。
师资信息。学校每年更新学校主页中学校概况栏内的师资情况。在每个新学期开学的全校中层干部会上,校长的工作报告中都说明了学校的师资状况。目前,我校专任教师1678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306人,占专任教师18.24%,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460人,占专任教师27.41%,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45.65%。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1532人,占专任教师91.3%,博士学位的925人,占专任教师55.13%。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1142人,占专任教师68.06%。具有外校学缘的教师1514人,占比90.23%。
毕业生就业信息。学校高度重视就业指导工作。一是通过就业信息网、创新创业网、QQ群、微信群等积极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编写发放就业创业知识100问,定期开展湘潭人社服务进校园等活动,系统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困惑。二是建立应届毕业生就业困难数据库;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开展免费职业咨询和技能培训;通过“免、补、助、奖”扶持经济困难、身体残疾毕业生,两年来1544人申报并获得143.6万元求职创业补贴。三是将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列入公共必修课,2个学分38学时,集中备课,统一课件,精心编写教案;并开设《形体礼仪》《公共关系学》等选修课,形成科学合理、有机衔接的职业指导课程群。引进乐易考在线开放课程,提供了职业测评、求职体验等优质资源。开展“明月讲坛”“就业创业大讲堂”等20场以上,邀请校友方芳、陈超鹏等优秀代表回母校参加开学、毕业典礼,开展专题讲座;组织“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理想之歌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目标,明确方向,充分发挥典范的激励作用;组建25个创新创业类社团并开展“创新创业.社团在行动”等系列活动。2018年,我校毕业生总人数7308人,其中研究生722人,本科生6586人。截至2018年8月31日,就业总人数为6444人,初次就业率为88.18%。其中本科生就业人数5802,初次就业率为88.10%;研究生就业人数642,初次就业率为88.93%。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的公开情况直接关系到能否为学生服好务这一基本问题。为更好的服务学生,同时做到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学生评奖评优过程中做到了有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学院布置评奖评优工作,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按奖励办法审核学生信息,学院党政联席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公示(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官方网站的形式公布和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及表彰等多个环节。2017-2018学年,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学工处在多次调研、研讨的基础上,联合网络信息中心,一起设计并研发本科生奖励办法信息系统。目前,系统已进入运行阶段。
学籍管理办法。学校在教务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7〕93号)和《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7〕10号)。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湖南科技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本学年度,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17〕8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17〕11号)、《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学工〔2018〕21号)等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共有49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39.2万元、868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434万元、5760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1728万元;为21位贫困毕业生减免学费4.38万元;为3729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769.87万元;为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资355.2万元。以上评选结果均通过宣传栏张贴、网站公示、资助工作QQ群公布等形式予以及时公开。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校在学工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本学年度,全校共奖励学生11379人次,集体奖励382项,奖励金额共达602.059万元。学校对学生违纪处理坚持人性化、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原则,结合《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教育管理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校、院处分权限和程序,保证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本学年度,共处分违纪学生7人。
学生申诉办法。学校在学工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并将其编制在每年的《学生手册》第二篇“学业发展”部分。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成立了以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学风监测报告,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学风建设的针对性举措。2017-2018学年度,学校开展了2次本科“教学礼拜”学风巡查活动,全面进行学风建设各项责任的落实督查,听取各学院关于学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开展了50余次日常行为检查,所有检查数据和明细都及时向全校进行了公布。
学校历来重视学术道德建设,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逐步完善了《湖南科技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科技大学学术道德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规定》《湖南科技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并通过文件、报告、会议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宣传学习;凡涉及到校内组织评审的项目、成果等内容,均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学校在网上还设立了公开电话、公开邮箱,通过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做好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学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并在研究生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信息公开,通过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网页、学校校园网以及学科秘书QQ群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主动公开学科方面信息。对要求公示的有关申报、评审材料除在网上公示电子文档外,有时也以提供纸质材料的方式向教职工进行公开。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2017—2018学年,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本着方便师生办事、方便大家监督的原则,对牵涉到广大教师和学生利益的交流合作信息都予以了公开。
与合作院校和机构开展的项目情况公开。对于重点的国(境)外学校的招生报名信息,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内予以公开;学校与国(境)外高校之间的高层互访会及达成的合作意向通过新闻在校园网发布;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报名信息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通过公开方式送达至意向学生,并严格按照公布的选拔方式选拔学生。
因公出国(境)人员信息公开。学校不仅公开了校领导的因公出国(境)公示信息,对教师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访问等信息都予以了公示,方便全校师生了解和监督。
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管理等信息公开。学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开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信息,在国际交流处网站公开了与留学生管理、学生出国(境)等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及师生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没有收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校在这方面虽然积累的一定的经验,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有待完善。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推进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对涉及学校的重要事项、师生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原因、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全面梳理和修订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可持续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
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