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科技大学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根据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校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包括工作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保障。
(一)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担任组长,相关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校办。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书记、校长统一领导,党办校办牵头协调,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优化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了党务公开网和校务公开网,并与校园门户网站开通链接。党务公开网设立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支部建设及党员发展、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及统战工作等栏目,校务公开网设立重大改革、人事师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科建设、学生工作、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基建工作等栏目。同时,与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建立链接,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以进入相关网站和链接进行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和阅读下载。学校从2010年至今一直开展教育信息化工程,全力突击数字化校园建设,良好的信息化平台为信息公开创设了新途径和新窗口,使信息公开更贴近广大师生员工。
(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公开信息。2012-2013学年度,全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2000多条。其中:教务主动公开信息有350项;宣传全年共计刊(播)发校园新闻1046篇,采访报道各类会议新闻152篇,活动讲座类新闻302篇,另外自行策划组织采写新闻52篇,开辟专题新闻5个,发视频新闻180篇;人事新增的公开信息共112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50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21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11条;社科新增网络公开信息131条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学校主动公开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科研水平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12-2013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校园建设规划、基建工作招标、项目建设等信息;学校重大物资、仪器公开招标采购等信息。
2.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新闻网、党务公开网、校务公开网、各单位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公示牌:学校在第一办公楼、第二办公楼、学工楼等办公区域以及教学、学生活动区域设置固定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画册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此外,为最大程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我们还通过QQ群、官方微博、飞信群等新载体,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2-2013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我校成立了《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方案》,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信息时效性区分出考生填报志愿前、录取工作未进行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等三个时间节点;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包括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各媒体宣传、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确保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2)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并通过各种招生宣传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公开。2013年发放招生宣传册(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填报志愿指南等)15000多份。
(3)我校每年都开通4部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上万人次,开通网络咨询(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省教育政务网、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等),回复考生提高近万条,及时解答考生关于各类有关招生的疑难问题.
(4)我校通过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分数线及实际录取分数线、调档情况、录取名单及考生录取专业,录取通知发放情况等招生录取信息,让广大考生能及时了解录取情况。
(5)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 [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32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财务副校长全面领导,财务处处长担负第一责任,财务处成立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湖南科技大学财务网站发布我校财务主动公开的内容,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财务信息。
(2)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通过财务网等相关渠道公开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事指南,包括差旅费开支范围标准及管理规定、财务审批制度、职工借款还款报销制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教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奖励制度、教职员工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工作规则等。
(3)教育收费。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程序。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湘价教〔2009〕7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第一办公楼、第二办公楼、学工处等三处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在学生宿舍、食堂、缴费点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张贴了收费公示表,并在招生简章、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上按规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收费公示的内容为“一表”,即《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表》;“一信”,即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向每位家长寄发的一封公开信,主要宣传教育收费的具体政策,告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线”,公开收费咨询投诉电话专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学校收费政策的咨询。
(4)年度财务预决算。学校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决算报表等会计资料通过每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
(5)学生缴费查询。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网设立学生缴费查询,接受学生的监督。
(6)学生奖补经费。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生活补助、资助经费、勤工俭学工资等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群众评议以及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并听取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并提出学校还应加大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力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群策群力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来看,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二是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三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宣讲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职能部门及管理干部的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思想意识层面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证。
(二)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络覆盖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使用好、维护好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和方式,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
(三)完善制度和机制,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如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