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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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需求、聚力特色、协同创新、内涵发展”工作方针,全力实施奋进战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落实要求,科学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间、负责部门。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议,强调信息公开工作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继续执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重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时向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健全制度,规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制发了《湖南科技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合法性、统一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解释与废止工作,将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纳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并要求规范性文件按照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以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了学校管理透明度。这些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加强督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督查室,归口党办校办(机关党委),扩大督查范围,突出督查重点,修订行政管理督查办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宣传部定期协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二级网站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学校官网公告栏进行通报,针对发现存在的信息不完整、不及时更新等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学校保密委员会不定期对学校各二级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清除网站上的涉密和敏感信息,做到不漏一个网站,不漏一条信息。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对清单涉及的内容进行逐项清理,反复检查,做到查漏补缺。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由党办、组织部、工会组织对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校报》、《画册》、微博、微信等形式积极公开信息,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介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深入挖掘信息公开的新媒介、新形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信息公开新格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多样性。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通过学校主页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并明确相应的信息公开负责部门。
截至2017年8月31日,校园网主页以及信息门户共计发布信息1646条,其中公告栏通知日常公告共256条,占15.55%;科研学术活动234条,占14.22%;科大要闻960条,占58.32%;校园新闻118条,占7.17%;视频新闻78条,占4.74%。
(二)通过《校报》、《画册》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编辑发布《湖南科技大学报》18期共270
篇公开信息、《湖南科技大学画册》4期共156篇公开信息。
(三)通过微博、微信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官方微博粉丝数23929,发布信息413条;湖南科技大学官方微信平台订阅人数达30072人,发布信息297条;湖南科技大学“湖科学工”微信平台订阅人数达23099人,发布信息230条;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湖科大研究生”粉丝数4176,发布信息120篇。
通过《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418条。
(四)通过教代会、校长信箱、教育阳光服务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3月,学校召开湖南科技大学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并讨论了李伯超校长所作的题为《奋力前行创一流》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提案组共收到提案58件,立案50项,立案率86.2%,所有立案提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关于本次大会征集的提案的办理情况,将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关于三届一次“双代会”提案的办理工作,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截至到2016年12月底,提案工作组共收到提案58项,立案41项,立案率70.7%,所有立案提案均已予以办理和回复,提案办复率达100%,未立案提案也已做出说明,送达给提案人。同时,提案相关材料已在工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学校“校长信箱”和“教育阳光服务”是全校师生员工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开放性平台。2016—2017学年,两个平台共受理反映师生日常学习生活等各类诉求相关的有效信件1147件。对于关涉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全面贯彻教育部“六不准” “30个不得”和湖南省录取现场管理“八条禁令”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录取前将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全面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真正做到“十公开”。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学校网站、新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了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政策,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湖南科技大学贫困地区专项招生,湖南科技大学农村学生专项招生,湖南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湖南科技大学港澳台联合招生,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政策、面试方案、面试合格名单及拟签协议名单,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方式,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咨询方法,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各省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及各省招生录取进程情况等事项。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南省教育网阳光高考平台、湖南省教育信息港、湖南科技大学主页、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等网站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手机网站、“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招考”微信公众号、“湖南科技大学”微信公众号、“湖科学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生源计划专辑和指导专辑、《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报考指南和招生简章》、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报(招生专刊)、长沙晚报、《看专业填志愿—2017年高考指南》、广西省2017普通高考《高考指南》和《上海中学生报·高招周刊》等刊物进行宣传。四是在学校立德楼一楼宣传栏、A附楼三楼张贴招生简章,现场信息公开。
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的特色做法。一是集约式信息分类公开。学校根据招生信息量大、时效性和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了集约式信息分类公开的方式,主要是按照普通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等不同招生类型进行系统的信息发布,涵盖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方面信息。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7年,对“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建立了“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同时,除传统的网络、电话、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外,继续坚持用电视访谈、网上访谈、网络直播等方式,尽量满足各类人群的信息需求,更加拉近了服务对象跟学校的距离。三是印刷刊物宣传更加活泼明朗。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彻底改变以往整版文字的做法,运用图片加文字的解读方式令纸质宣传资料更加活泼。
2.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官网、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学校信息门户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向校内和社会主动、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就业等相关信息,着重在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各个类别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院系网站等平台公布,网站累计浏览量达到5万余次。同时,开通了招生咨询电话,安排招生工作人员,供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招生咨询、监督等,确保信息的多渠道传递和信息发布的畅通无阻。学校还成立了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结合学校实际,财务信息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注重实效,重点公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和其他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的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2016-2017学年度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学校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结果和财务管理制度等信息。
开展多种多样的财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财务信息公开的效果。一是在湖南科技大学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2016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和2017年的财务预算安排情况以及重大财务开支,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二是设立财务信息公开栏和财务信息公开布告窗,便于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监督。三是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学校文件,都以学校或财务处的文件形式公布执行。四是通过校长信箱和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畅通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五是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咨询投诉电话。六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定期接待师生来信和来访。七是充分重视和利用校园网络的媒体公开作用,公布财务有关办事规则、办事程序、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
不断加强监督和检查,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一是建立财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形成以纪检监察为龙头,群众性组织立体监督的局面,充分发挥广泛监督的作用,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并落到实处。二是通过教代会的监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专题向教代会汇报,努力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整和规范。三是健全职能部门监督和广泛的群众监督。对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进行定期的检查、通报、总结,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对师生反映的意见,随时收集,及时处理,真正发挥财务信息公开的监督职能,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三)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以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为宗旨,围绕学校教学和发展的目标,积极推进资产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开,使公开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
资产管理制度。国资处以精细化管理为契机,一贯注重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规范管理的要求,制订了24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其中20项在国资处网站上进行公开,4项以学校发文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资产管理内控体系,规范了干部职工依法、按章办事、廉洁从政行为,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科学管理提供了条件。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2016-2017学年,学校已入帐受捐赠仪器设备6台套,价值38.513万元,目前6台套设施全部在用,其中 4台套用于教学,2台套用于行政,每台设施都落实了使用单位和领用人。
仪器设备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学校坚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本学年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公告247个,其中采购公告58个,中标(成交)公告62个,合同公告119个,更正公告4个,废标公告4个。
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学校坚持做到一工程一招标,一项目一招标,切实加大基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学校制作、公开工程招标信息43条,其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告25条,在学校校园网发布信息公告18条。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认真落实人事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内容、提高时效,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明显实效。2016—2017学年,学校分别通过纪要形式公开了33条人事信息、文件形式公开了29条人事信息、网络形式公开了84条人事信息;其中,人员招聘信息33条、人才计划申报信息54条、职称评审与聘任信息16条、岗位聘任信息18条、考核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9条。
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学校高度重视人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人事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三个原则执行。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应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做到“三公开”:公开人事法规和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二是方便监督的原则。人事信息公开的事项尤其是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必须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教职工知情、监督;三是责任到人的原则。每项公开的内容,都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程序规范,及时公开。在人员招聘、人才计划申报、职称申报工作中,人事处以网络形式向教职工全面公开申报通知、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和推荐结果等信息,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基层组织推荐、职能部门审核、相关推荐小组(评审委员会、调配小组)审议和评定、学校主页和人事处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后才正式上报。在中层干部任免工作中,学校处级中层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好了动议、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程序,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提拔聘任了41名中层干部,58名科级干部。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对这41名中层干部和58名科级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公示。
渠道拓宽,载体创新。在人事信息公开工作中,人事处将科室部门、联系电话、办事机构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开;每项信息的公示,提供责任人及纪委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确保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注重充分利用多种公开方式努力拓宽渠道,创新载体,确保人事信息公开渠道的通畅。凡涉及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均召开各类人员的代表座谈会进行研讨后,再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才执行;面对各类服务群体,按服务内容建立了多种QQ群:职称联络员群、科大师资群、科大工资群、人事调配群、人才引进工作群、新进教师培训群等,充分利用这些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人事信息,与教职工保持更直接、更有效的沟通。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了240多项教学质量信息,包含教学公告通知、教学信息、管理制度、教学竞赛等方面信息;按月编制并发布了8期《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状态与学风状况监控报表》;编制并发布了4期《督导简报》;定期发布《年度教学工作报告》,准确、客观、真实地分析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编撰并发布了《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湖南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和《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信息。本学年,学校共有90个本科专业,其中,招生专业85个,当年无新增专业,停招专业有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汉语言、哲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全校共开设4183门课程,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27.17%,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11.0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84.51%,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10.88%。学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0116人,在校本科生27483人,在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1.3%。
师资信息。学校每年更新学校主页中学校概况栏内的师资情况。在学校每年的工作总结和人事处的总结中公布学校的师资情况。每个新学期开学的全校中层干部会上,在校长的工作报告中说明学校的师资状况。2016—2017学年,学校专任教师16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36人,占比为45.49%;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453人,占比为89.80%,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66人,占比为53.52%;45岁以下的教师1133人,占比为70.02%;具有外校学缘的教师1459人,占比为90.17%。
毕业生就业信息。2017年,学校毕业生总人数68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441人,本科生6378人。截至2017年8月31日,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总人数为6312人,初次就业率为92.50%,其中博士研究生为100%,硕士研究生为94.10%,本科生为92.38%。学校重视就业指导,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培养方案;开展各类活动,提升就业能力,如职业生涯规划、模拟公务员大赛、就业创业大讲坛、“你想去我来请”求职意向调研活动等;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基层就业,2017年共选拔推荐10名毕业生到新疆、西藏从事公务员。学校先后获评“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单位”“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为更好的服务学生,做到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按要求全面公开了学生管理服务的各方面信息。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学校在多次调研、研讨的基础上,设计并研发了阳光(综合)服务平台校内勤工助学系统,以及本科生奖励办法信息系统。目前,两个系统均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学籍管理办法。学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7〕93号)和《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7〕10号),文件已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下发至各单位,并通过学校教务网进行了公开。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湖南科技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本学年度,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共评审出48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38.4万元、834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417万元、10956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1643.4万元,为27位贫困毕业生减免学费6.15万元,为3619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631.74万元,为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资265.3万元。以上评选结果均通过学校宣传栏张贴、网站公示、资助工作QQ群公布等形式予以及时的公开。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依照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精神,学校对学生奖励处罚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在《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科大政发〔2017〕79号);修订了《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这两个办法于2017年10月在学工网进行了公开。本学年度,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全校共奖励学生6570人次,集体奖励540项,奖励金额共达522.3625万元。其中,年度奖学金5839人,498.141万元;省级配套奖励647人,22.4916万元。
学生申诉办法。在学校原有《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和组织多个部门研讨,学校对申诉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已于2017年10月在学工网进行了公开。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成立了以主要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学风监测报告,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学风建设的针对性举措。2016-2017学年度,学校开展了2次“教学礼拜”学风巡查活动,全面进行学风建设各项责任的落实督查,听取各学院关于学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开展了50余次日常行为检查,所有检查数据和明细都及时向全校进行了公布。
学校历来重视学术道德建设,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逐步完善了《湖南科技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科技大学学术道德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并通过文件、报告、会议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学习,在规范学术行为、倡导良好的学术氛围、强化学风建设等方面起到较好作用。
2017年,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2016〕第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风建设工作,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17〕55号),文件已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下发至各单位。同时,学校在网上设立了公开电话、公开邮箱,通过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经学院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决定撤销工程力学二级学位点。目前已经完成了撤销点的公示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省学位办。
在学位建设和动态调整的工作中,学校在基于国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分学位点(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分领域)制定了符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实际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各学位点结合学科特色对学位授予标准中的学位基本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学位授予标准的制定通过了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已在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开发布。
根据《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及《关于开展湖南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位〔2017〕2号)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文件已于2017年6月在校内进行了公示。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2016—2017学年,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本着方便师生办事、方便大家监督的原则,对牵涉到广大教师和学生利益的交流合作信息都予以了公开。
与合作院校和机构开展的项目情况公开。对于重点的国(境)外学校的招生报名信息,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内予以公开;学校与国(境)外高校之间的高层互访会及达成的合作意向通过新闻在校园网发布;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报名信息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通过公开方式送达至意向学生,并严格按照公布的选拔方式选拔学生。
因公出国(境)人员信息公开。学校不仅公开了校领导的因公出国(境)公示信息,对教师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访问等信息都予以了公示,方便全校师生了解和监督。
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管理等信息公开。学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开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信息,在国际交流处网站公开了与留学生管理、学生出国(境)等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及师生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没有收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制完善、载体建设、保密检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载体仍需进一步建设。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督促学校各部门(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做好各项信息工作工作,尤其深化学校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
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整合。厘清各类各级管理服务权力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职责、权力、责任等事项,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校院(系)治理体系。编制和实施机关服务指南,全面公开学校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事项,推进机关服务质量提升和工作作风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全面完成学校阳光(综合)服务平台的上线工作,充分贯彻学校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扩展服务渠道、变革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补充、拓展、集成和优化学校当前校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打造学校各类服务项目(业务)一站式信息获取、业务办理、交流、监督评价、管理平台。继续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
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